河钢股份历史沿革(工商、资本、股本变更)信息
1997年1月,经河北省证券委员会冀证字(1997)6号文批准,并经唐钢股份于1996年9月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唐钢股份按照1:0.285的比例进行缩股。缩股后公司总股本由236,449.8万股变更为67,388.2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1997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69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70号文批准,唐钢股份采取上网定价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9.22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7]132号文审核同意,于1997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增发后总股本为79,388.2万元。
2009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302号《关于核准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七次和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以及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2月31日通过的《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规定,唐钢股份吸收合并了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钢铁)及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钒钛)。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唐钢股份作为存续公司,成为河钢集团下属唯一的钢铁主业上市公司,同时更名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并将注册地址由唐山市变更为石家庄市。截至2009年12月31日,河钢股份股本为人民币687,678.04万元。
根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0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冀国资发产权股权(2010)72号)《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收购邯宝公司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823号《关于核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河钢股份增发不超过38亿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8元。截止2011年11月25日,河钢股份完成股票增发工作,通过网上、网下总计发行3,741,822,429股。增发股份完成后,河钢股份的母公司由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16年2月22日审议通过了《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名称变更,审议通过了《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河钢股份的母公司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钢股份股本为人民币10,618,607,852.0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河钢股份股本为人民币10,618,607,852.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钢股份股本为人民币10,337,121,09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