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历史沿革(工商、资本、股本变更)信息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和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之法律意见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对外出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年1472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批准,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原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45,475,210.00元的股份出资成立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原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享有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0%的股权。
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发来的《关于股东变更的通知》,长春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及长春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全部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至此,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长春市人民政府,未发生变更。
公司2016年5月9日配股发行成功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31,326,570股,本次发行38,785,695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70,112,265股。至此,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70,112,265股。
公司以生物制药、中成药生产及房地产开发为主导产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已经实现了向集生物技术制药、基因概念、化学制药和中成药于一身的综合类集团化企业发展的转变。目前,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以生物制药、中成药生产及销售、房地产开发为主导产业,辅以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等。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4,720,29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