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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历史沿革(工商、资本、股本变更)信息

2023-03-20 20:11:17 问答库 4次阅读 投稿:
恒立实业.jpg
恒立实业历史沿革: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或“公司”)原名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3月经湖南省股份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以湘股改字(1993)第20号、第25号文批复,由原岳阳制冷设备总厂改组,并与中国工商银行岳阳市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岳阳市信托投资公司等15家企业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注册资本4,2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岳阳市青年中路9号。
  1996年本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261号文和262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股票1,000万股,原内部职工股占用额度上市3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1996年11月1日经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变更工商登记,注册号为186095561-1(5-3);并于1997年7月4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规范工商登记,注册号为18380626-8;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
  1997年6月根据岳恒字[1997]第2号文件《关于1996年度利润分配的决议》,本集团按10:2的比例送红股,从而股本增至6,240万元人民币。
  1997年11月3日前,岳阳恒立制冷集团有限公司代岳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本集团股份2,425.20万股,持股比例38.87%。1997年11月3日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7)282号文件批准,岳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协议转让1,800万国家股给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性质为法人股,占本集团总股本的28.85%,剩余625.20万国家股改由岳阳市工业总公司代管,持股比例10.02%。
  1998年10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字(1998)116号文批准,本集团向全体股东以1997年末的总股本为基数,按10:2.5的比例配售新股,配股价8元/股,实际配售847.10万股,每股面值1元。配股后,股本增至7,087.10万股。
  1999年3月经本集团董事会岳恒董字(1999)06号文关于1998年度分红方案的决议,以1998年末总股本7,087.10万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送2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方案,至此,股本增至14,174.20万股,并于1999年5月20日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
  2000年2月24日,第一大股东北京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省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协议,并于2000年11月经财政部财管字(2000)124号文批准,将其持有的本集团国有法人股3,870万股全部转让给湖南省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7日,湖南省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方签定协议书,湖南省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集团股份合计4,110万股转让给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2007年1月8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岳中民二初字第105-109-3号民事裁定书,将湖南省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集团股权合计4,110万股过户给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于2007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2011年8月8日,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权的转让协议。
  根据2012年11月21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专项股东大会的实施方案,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本集团捐赠现金以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豁免本集团债务,共形成资本公积408,655,386元。公司以资本公积中的283,484,000元按每10股转增20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转增283,484,000股,向非流通股东转增的股份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决议定向转给了承担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股东。2012年12月21日,股东对公司捐赠到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湘QJ[2012]T1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42,522.60万元。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变更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HENGLIINDUSTRIALDEVELOPMENTGROUPCO.LTD”。变更后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汽车(含小轿车);加工、销售机械设备;提供制冷空调设备安装、维修及本企业生产原料和产品的运输服务;凭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本集团证券简称自2014年1月22日起由“岳阳恒立”变更为“恒立实业”,拼音简称由“YYHL”变更为“HLSY”。
  2014年8月25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傲盛霞”)的告知函:因涉及罗如丽借款担保纠纷一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年中冻结了深圳傲盛霞持有的公司8700万限售流通股中的3000万股。2014年3月3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委托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公开拍卖深圳傲盛霞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600万股,该1,600万股己被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拍得,但因涉及法院执行费等,罗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深圳市佳捷泰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3日拍卖深圳傲盛霞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65万股,占深圳傲盛霞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2014年10月11日,深圳傲盛霞接到法院通知,该公司所持有的“恒立实业”65万股限售股已被竞拍人陈家斌(身份证号440304199212142612)以255万元价格拍得,并于2014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至竞得人陈家斌名下。过户完成后,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035万股,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00万股,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及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863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31%。
  因深圳傲盛霞与许春龙的债务纠纷,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镇辉先生、傲盛霞于2015年11月25日与许春龙及深圳前海新安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安江”)等签订关于转让深圳傲盛霞100%股权的《框架协议》。公司收到深圳傲盛霞的告知函,朱镇辉先生、王涛先生分别与新安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生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新安江实际控制人李日晶先生。
  2019年7月22日,公司收到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盛霞”)的告知函件,傲盛霞的股东深圳前海新安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安江合伙”)、深圳新安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江咨询”)于2019年7月18日与深圳市艾达华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艾达华”)签订了关于转让傲盛霞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日晶先生变更为马伟进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29日,中萃公司持有恒立实业股份4003.79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傲盛霞持有恒立实业股份30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2022年3月15日、3月28日,持股5%以上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后中萃公司持有恒立实业股份3153.79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2022年2月11日、2月14日、3月29日,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盛霞”)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65.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减持后傲盛霞公司持有恒立实业股份1769.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仍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恒立实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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