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历史沿革(工商,资本,股本变更)信息
1、公司设立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深圳康佳电子有限公司”于1991年8月改组为深圳康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批准,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及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5年8月29日更名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为914403006188155783,主营业务属于电子行业,现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
2、公司设立后股本变化情况。
1991年11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1】102号文批准,深圳康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1年12月8日-1991年12月31日期间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86.9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原有净资产折股9,871.90万股,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新增发行3,015.00万股,包括向社会公众发行的流通股2,650.00万股,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的内部职工股365.00万股。
1992年1月2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1】106号文批准,深圳康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1年12月20日-1992年1月31日期间向境外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B)5,837.2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原外资方发起人中国香港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837.23万股转为外资法人股,新增发行B股1,000万股。
199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992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的议案》,经深圳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3]2号文批准,于1993年4月30日,实施199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90元人民币,送红股3.50股。本次送股后总股本为187,473,150.00股。
199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993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的议案》,经深圳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4]115号文批准,公司于1994年6月10日实施199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1.10元人民币,送红股5股(其中:赢利红股4.40股,公积金转增股本0.60股)。本次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为281,209,724.00股。
1994年6月2日,根据国家体改委、国务院证券委联合颁布的有关内部职工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后,职工股即可上市转让”的规定,经深圳证券管理办公室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内部职工股于1994年6月6日上市流通。
1994年10月8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B股法人股东1992年度红股流通的议案》,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4]224号文批准,公司外资法人股所得的1992年度红股共计16,930,305.00股,于1994年10月26日进入B股市场流通。
1996年2月6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1996年度配股方式的议案》,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6]5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配审字[1996]16号文和证监国字[1996]2号文复审核准,分别于1996年7月16日、10月29日,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3股,配股价格为:A股人民币6.28元/股,B股折合港币5.85元/股。其中法人股东均以各自所持有的股份为基数,足额认购其可配股份。本次配股后总股本为365,572,641.00股。
1998年1月25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1998年度配股方案》,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字[1998]29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64号文批准,于1998年7月15日,向A股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配3股,配股价格为:A股人民币10.50元/股;由于B股二级市场价格低于配股价等原因,取消了B股流通股配股计划,其中公司法人股股东放弃本次配股权。本次配股后总股本为389,383,603股。
1999年6月30日,公司第八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99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于1999年8月20日,实施1998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3.00元人民币,公积金转增2股。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为467,260,323.00股。
1999年6月30日,公司第八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发行A股的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140号文批准,于1999年11月1日,向社会公众实施增发A股8,000.00万股,增发价格为:人民币15.50元/股。本次增发A股后总股本为547,260,323.00股。
2000年5月30日,公司第九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的方案》并于2000年7月25日实施1999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4.00元人民币,送红股1股。本次送股后总股本为601,986,352.00股。
2008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1,986,3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2008年12月16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深贸工资复[2008]2662号文件批复同意本公司增加股本,并于2009年4月10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股本数为1,203,972,704.00股。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03,972,704.00元,全部以资本公积转增,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407,945,408.00元,于2016年1月2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股本数为2,407,945,408.00股。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407,945,408.00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2,407,945,408.00元。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407,945,408.00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2,407,945,408.00元。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407,945,408.00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2,407,945,4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