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历史沿革(工商、资本、股本变更)信息
经2010年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0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将原家用电器、纺织机电类等全部经营业务主要资产和全部未申报债务,作价1.26亿元出售给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电子集团”)。同时公司向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烽火集团”)定向发行252,085,786股股份,购买烽火集团拥有的部分经营性资产(含负债和标的公司股权)。
以2010年1月31日为长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基准日,长岭股份与电子集团、长岭股份与烽火集团进行了相关资产交付。2010年6月29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希会验字(2010)074号验资报告,对定向发行的252,085,786股股份予以验证。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0220533749U
住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
法定代表人:宋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59,584.47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