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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历史沿革(工商、资本、股本变更)信息

2023-06-17 11:24:37 问答库 1次阅读 投稿:
海森药业.jpg
海森药业历史沿革:(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前身海森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海森有限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17年7月31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聘请立信为改制审计机构,银信为改制评估机构。
  2017年9月13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确认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867号《审计报告》、银信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1003号《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同意以2017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中4,350万元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发起人股本),分为4,350万股,每股1元,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70,061,725.97元计入资本公积。
  同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关于变更设立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
  2017年9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立信验[2017]第ZF1088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的4,350万元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
  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改制后的《公司章程》。
  2017年10月11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手续。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1、1998年2月海森有限设立
  1998年2月9日,王式跃及王冬艳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根据章程,化学制药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王式跃以实物资产出资80万元,以货币出资100万元,王冬艳以货币出资20万元。
  1998年2月9日,东阳市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东审所验字〔1998〕14号),确认截至1998年2月9日止,化学制药已收到王式跃、王冬艳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其中王式跃以实物资产出资80万元,以货币出资100万元,王冬艳以货币出资20万元。
  1998年2月18日,公司经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公司成立时的名称为“东阳市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制药后于2005年2月3日更名为“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2012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王式跃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以80万元现金形式补足上述未经评估的设备出资。由于王式跃、王冬艳以货币方式出资120万元无法核实是否足额缴纳,王式跃、王冬艳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补足上述出资。
  2012年12月11日,王式跃、王冬艳补缴了上述出资200万元,其中王式跃补缴180万元,王冬艳补缴20万元。
  2021年3月25日,立信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61号),确认海森药业公司股东于2012年12月11日对设立实收资本进行补缴,补缴资本2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设立时候的实收资本已经得到了补足,公司实收资本已经出资到位。
  2、1998年12月增资至268万元
  1998年11月18日,王式跃、王冬艳及艾林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6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68万元由艾林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
  1998年12月4日,东阳市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东审所验字〔1998〕211号),确认截至1998年12月2日,化学制药原注册资本2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68万元,合计268万元,其中王式跃投资180万元,王冬艳投资20万元,艾林投资68万元。
  1998年12月7日,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3、2002年2月增资至300万元
  2002年1月10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00万元,新增的32万元注册资本由郭海燕认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2年1月23日,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东明会验字〔2002〕5号),确认截至2002年1月22日,公司已收到郭海燕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2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2002年2月24日,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4、2005年2月,吸收合并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
  (1)吸收合并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名称
  2004年10月3日,化学制药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吸收合并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合并后化学制药存续,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注销;同时,化学制药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100万元。
  同日,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把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合并给化学制药。
  2004年10月5日、2004年10月6日、2004年10月14日,化学制药与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分别于前述日期,在东阳日报就该次吸收合并事宜予以登报公告。2005年1月1日,化学制药与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签订《东阳市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合并协议》,约定:
  (1)化学制药吸收合并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吸收合并完成后,化学制药为存续公司,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为解散公司;
  (2)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
  (3)吸收合并的基准日为2005年1月1日;
  (4)化学制药原有股本金300万元,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原有股本金800万元,吸收合并后实收资本按原有账面合并调整,确定股本总额为1,100万元。原两公司的股东全部成为合并后公司的股东,各股东的出资额是其在原两公司的投资额之和,出资人及比例为:王式跃出资780万元,占70.91%股权;郭海燕出资132万元,占12.00%股权;王雨潇出资100万元,占9.09%股权;艾林出资68万元,占6.18%股权;王冬艳出资20万元,占1.82%股权。
  2005年1月27日,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东明会验字〔2005〕8号),经审验,确认截至2004年12月31日,化学制药的实收资本为300万元,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的实收资本为800万元,吸收合并后海森有限的账面实收资本为1,100万元,其中王式跃出资780万元,郭海燕出资132万元,王雨潇出资100万元,艾林出资68万元,王冬艳出资20万元。
  2005年2月3日,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历史沿革
  1)2003年3月,东阳市海森药业有限公司设立
  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曾用名东阳市海森药业有限公司,系于2003年3月4日经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东阳市六石镇,法定代表人为王式跃,注册资本为50万元。
  2002年12月1日,王式跃及郭海燕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根据章程,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王式跃以货币出资40万元,郭海燕以货币出资10万元。
  2003年2月13日,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明会验字[2003]1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3年2月13日止,东阳市海森药业有限公司已收到王式跃及郭海燕缴纳注册资本合计5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3年3月4日,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2004年8月,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
  2004年8月20日,东阳市海森药业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1)东阳市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50万元,其中原股东王式跃增资560万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出资;原股东郭海燕增资9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出资;新股东王雨潇出资1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出资;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800万元;
  2)变更公司名称为: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
  2004年8月24日,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明会验字[2004]12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4年8月24日,东阳市海森药业有限公司已收到王式跃、郭海燕和王雨潇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75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王式跃出资560万元,郭海燕出资90万元,王雨潇出资100万元,均已于2004年8月24日缴存完毕。
  2004年8月27日,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5年2月。
  5、2014年7月增资至2,500万元
  2014年7月8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500万元,新增的1,400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新股东东阳市海森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认缴1,288万元,原股东艾林认缴86.52万元,原股东王冬艳认缴25.48万元。
  2021年3月30日,立信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233号),经审验,截至2014年7月28日,公司已收到海森控股、艾林以及王冬艳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400万元,股东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014年7月22日,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6、2015年12月公司分立
  2015年11月1日,海森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
  (1)决定将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分立为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和东阳市海森置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东阳市海森保健品有限公司”),分立形式为存续分立;
  (2)分立基准日为2015年10月31日;
  (3)分立前,海森有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分立后海森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0万元,东阳市海森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立信出具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650112号),公司分立前总资产为262,648,831.21元,总负债为103,964,749.20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158,684,082.01元。
  2015年11月10日,海森有限在浙江日报就该次存续分立事宜予以登报公告。
  2015年12月22日,海森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
  (1)将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存续分立为2个公司,分别为海森有限和东阳市海森置业有限公司;
  (2)分立前,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62,648,831.21元,总负债为103,964,749.20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158,684,082.01元;分立后,海森有限承继的总资产为174,643,597.62元,东阳市海森置业有限公司承继的总资产为88,005,233.59元;分立后,海森有限承继的总负债为100,448,927.06元,东阳市海森置业有限公司承继的总负债为3,515,822.14元;
  (3)分立后两家公司及其股东同意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7日,东阳市海森置业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
  (1)决定成立东阳市海森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
  (2)原海森有限的债权、债务由海森有限和东阳市海森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承继,对分立前海森有限的债务提供相应担保。
  同日,海森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
  (1)确认对分立前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相应担保;
  (2)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6年7月10日,立信出具信会师函字[2016]第6111号《关于海森有限分立情况专项说明》,确认分立后的海森有限的实收资本为1,700万元。
  2015年12月28日,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7、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海森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结构保持不变,注册资本变更至4,350万元。
  8、2017年12月增资至5,100万元
  2017年12月2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股本拟由4,350万股增至5,100万股,新增股本750万股,每股计3.84元,共计出资2,880万元,由员工持股平台泰齐投资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7年12月22日,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8年4月10日,立信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10439号),经审验,截至2018年4月9日,公司已收到泰齐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750万元,股东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海森药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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