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克科技历史沿革(工商、资本、股本变更)信息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前身为欧克有限,成立于2011年8月23日。2020年9月30日,欧克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欧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根据天健所湖南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20]1337号),欧克有限以截至202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后的账面净资产240,036,176.29元为基础,折合为公司股份5,000.00万股,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各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欧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20年10月17日,天健所湖南分所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的股本及相关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湘验[2020]53号)。2021年6月25日,天健所对公司自设立起至实收资本增加到5,000.00万元的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1]2-30号)。
2020年10月26日,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公司的整体变更设立登记申请,并换发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
(二)发起人
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总股本为5,000.00万股,发起人为欧克有限原5名自然人股东。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胡坚晟、李燕梅和胡甫晟。公司改制设立前后,胡坚晟、李燕梅和胡甫晟拥有的主要资产均为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欧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欧克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相关业务。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由欧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欧克有限的全部业务,公司生产经营体系延续发展至今,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发起人完全分开,不存在依赖发起人的情形。
(七)发行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欧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时欧克有限的全部资产由公司承继,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发行人历次股本形成及股权变化情况
(一)欧克有限成立及历次股权变化情况
1、2011年8月,欧克有限设立
公司前身欧克有限成立于2011年8月23日,由李燕梅和胡甫晟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其中,李燕梅以货币资金出资1,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00%;胡甫晟以货币资金出资8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00%。
2011年8月18日,江西公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欧克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赣公信联合验字[2011]第151号),截至2011年8月18日,欧克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1期注册资本400.00万元,其中李燕梅和胡甫晟分别以货币形式出资240.00万元和160.00万元。
2021年1月11日,天健所湖南分所对欧克有限股东缴纳的第2期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湘验[2021]20号),截至2016年11月22日,欧克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2期注册资本1,600.00万元,其中李燕梅和胡甫晟分别以货币形式出资960.00万元和640.00万元,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
2021年6月25日,天健所对欧克有限股东缴纳的第1期和第2期注册资本进行复核验资,并出具了《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1]2-30号),确认上述出资已实缴到位。
2011年8月23日,修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了欧克有限的设立,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2、2020年9月,欧克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0年9月15日,欧克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李燕梅将持有的欧克有限50.00%股权作价1,000.00万元转让给胡坚晟,转让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同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胡坚晟与李燕梅系夫妻关系,二人与胡甫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自公司设立以来,胡坚晟便一直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本次股权转让系夫妻内部安排,李燕梅将登记在其名下的部分股权转让予其配偶胡坚晟,以实现夫妻二人共同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并在股权登记上明确其共同的控制地位。基于此,胡坚晟未实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对价。
2020年9月21日,欧克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3、2020年9月,欧克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0年9月25日,欧克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胡坚晟将其持有的欧克有限2.94%股权作价58.80万元转让给胡霞群,同意胡坚晟将其持有的欧克有限1.38%股权作价27.60万元转让给胡敏慧;同意股东胡甫晟将持有的欧克有限1.96%股权作价39.20万元转让给胡霞群,同意胡甫晟将其持有的欧克有限0.92%股权作价18.40万元转让给胡敏慧;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胡霞群、胡敏霞与胡坚晟、胡甫晟系姐弟关系,本次股权转让系股东家族内部安排。基于此,本次股权转让参考注册资本定价,为1元/注册资本。
2020年9月30日,欧克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及其股本变化情况
2020年9月30日,欧克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欧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根据天健所湖南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20]1337号),欧克有限以截至202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后的账面净资产240,036,176.29元为基础,折合为公司股份5,000.00万股,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各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欧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20年10月17日,天健所湖南分所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的股本及相关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湘验[2020]53号)。2021年6月25日,天健所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的股本进行复核审验,并出具了《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1]2-30号)。
2020年10月26日,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公司的整体变更设立登记申请,并换发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
(三)股份公司设立后股本的变化情况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江西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6日,公司就本次更名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股份公司设立后至今,公司的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