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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股份历史沿革(工商、资本、股本变更)信息

2023-06-08 23:07:45 问答库 1次阅读 投稿:
依依股份.jpg
依依股份历史沿革:(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依依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依依有限成立于2005年6月15日,住所为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工业区,注册资本500万元。
  2016年7月7日,依依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以2016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102221号),以截至2016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120,056,625.53元为基数,将公司净资产折为股份1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净资产人民币105,056,625.53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同日,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6年7月16日,中兴财光华对本次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2050号)。
  2019年4月23日,大信对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2050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出具大信验字[2019]第1-00017号《验资报告专项复核报告》,报告显示:大信对依依股份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1-00669号《审计报告》,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为114,106,979.17元,折合股本总额15,000,000.00股,其余净资产99,106,979.17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调整不影响依依股份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2016年8月5日,公司取得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103789059M)。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由依依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各发起人以其在依依有限的权益作为出资,整体变更为依依股份。持股5%以上的主要发起人高福忠、卢俊美、高健与高斌,在发行人整体变更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整体变更时,承继了依依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为一次性卫生护理用品及无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一次性卫生护理用品包括宠物卫生护理用品和个人卫生护理用品。宠物卫生护理用品包括宠物垫、宠物尿裤、宠物清洁袋、宠物湿巾、宠物垃圾袋等,个人卫生护理用品包括卫生巾、护理垫、纸尿裤等。公司改制设立前后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变化。
  (一)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集体企业的设立及股本演变
  发行人前身依依有限系由集体企业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以下简称“依依卫生用品厂”)依法改制设立的。
  依依卫生用品厂的历史沿革如下:
  1990年4月,天津市西郊区乡镇企业经济委员会以津西经企生批字1990年工(45)号文批准设立天津市津西津华福利皮鞋化工综合厂。根据天津会计师事务所西郊分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天津市津西津华福利皮鞋化工综合厂由张沃乡工业公司投资兴建,实际投资额共304,887元。1990年5月10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天津市津西津华福利皮鞋化工综合厂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378905),天津市津西津华福利皮鞋化工综合厂经营范围为“主营皮鞋制造、兼营有机化工原料制造”,注册资金为30.40万元,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3年3月,天津市津西津华福利皮鞋化工综合厂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天津市荣盛染料化工厂”,并以历年累积的资金将注册资金由30.40万元增加至400万元。根据天津市西青审计事务所就本次增资出具的《注册资金审验核定书》(编号:2754),天津市利华化工厂注册资金总额人民币400万元。1993年3月31日,天津市荣盛染料化工厂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378905)。
  1998年3月,天津市荣盛染料化工厂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经营范围变更为“生活用纸系列产品”。1998年3月16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依依卫生用品厂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111002325),企业名称为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法定代表人为高福忠,注册资金为400万元,经济性质为集体企业,经营方式为制造,经营范围为主营生活用纸系列产品。2001年2月,依依卫生用品厂的出资者变更为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经委。根据津西编字(1989)20号《关于区企经委在各乡镇增设事业单位的请示的批复》,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经委为乡属事业单位,与张沃乡工业公司系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2002年3月,依依卫生用品厂将注册资金增加至800万元,就本次增资,天津市正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津正泰验字(2002)Ⅲ-28号《验资报告》,经该验资机构验证,截至2002年3月22日,依依卫生用品厂已经收到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经委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00万元。2002年3月26日,依依卫生用品厂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111002325)。
  2003年5月,依依卫生用品厂将注册资金增加至1,200万元,就本次增资,天津市正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津正泰验字(2003)第300042号《验资报告》,经该验资机构验证,截至2003年4月30日,依依卫生用品厂已将盈余公积4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2003年5月16日,依依卫生用品厂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111002325)。
  2、2005年6月,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6月,依依卫生用品厂完成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根据《西青区乡镇集体企业租赁、拍卖试行办法》(津西党发[1997]57号)的文件要求,本次改制需履行召开职工大会、主管部门审批、资产评估、公开招标等程序要求。
  依依卫生用品厂在本次改制过程中履行了以下程序:
  ①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2003年12月,依依卫生用品厂召开进行企业改制的职工代表大会,参会职工代表签字同意依依卫生用品厂经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后,以现有的所有资产和负债进行有偿转让,转让改制后,企业成为民营性质。
  ②申请主管部门批复
  2003年12月15日,依依卫生用品厂向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提出改制申请,依依卫生用品厂已经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经有资质的评估师事务所评估后,拟定以公开招标的方法对企业进行有偿转让改革。
  2003年12月15日,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津西张企改字<2003>第二十一号《改制批复》,同意依依卫生用品厂的改制申请和改制方案。
  ③资产评估
  2003年12月20日,天津北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资产评估报告书》(津北洋评报字(2003)第057号)显示,以200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依依卫生用品厂净资产的评估值为-317.73万元。
  根据以上资产评估结果,依依卫生用品厂属于资不抵债的企业。根据《西青区乡镇企业租赁、拍卖试行办法》(津西党发〔1997〕57号)第十三条规定,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可实行零资产出租或转让,其差额部分由出租方或原所有者承担,并以不动产出租收入逐年弥补,满额为止。
  ④确定改制方案,公开招标
  2003年12月26日,张家窝镇人民政府于政府公告栏发布招标公告,拟将镇属依依卫生用品厂、天津市万润特金属结构厂(以下简称“万润特金属结构厂”)的所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依依卫生用品厂的所有土地使用权以捆绑形式实行有偿转让。
  公开招标期间,高福忠投标。
  2004年1月3日,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向西青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上报《企业改制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依依卫生用品厂和天津市万润特金属结构厂同属张家窝镇办集体企业,两厂资产总计为5,763.91万元,负债总计为5,811.9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8万元。依依卫生用品厂占地面积34亩,每亩转让价格6万元,土地转让款204万元。两者合计,转让范围之内的标的价格为156万元。万润特金属结构厂占地面积为50亩,不在转让范围之内,另行订立租赁使用协议。采取张榜公布、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根据《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天津市万润特结构厂的改制方案》,经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提交两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依依卫生用品厂和万润特金属结构厂的所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捆绑形式实行有偿转让。
  2004年1月3日,张家窝镇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向西青区公证处下发《议标证明》:“张家窝镇人民政府已于2003年12月26日张榜公告关于转让依依卫生用品厂及万润特金属结构厂的信息,在规定的七日期限内由于只有高福忠一人报名参加竞标,为此决定依依卫生用品厂及天津市万润特金属结构厂以议标的方式由高福忠出资购买。”
  2004年1月6日,天津市西青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发对张家窝镇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对张家窝镇<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实行产权有偿转让的请示>的批复》(津西企改字[2004]1号),同意对张家窝镇镇办企业依依卫生用品厂全部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实施转让,并严格按《西青区乡镇集体企业租赁、拍卖试行办法》(津西党发〔1997〕57号)实施全部转让程序。
  2004年1月6日,张家窝镇人民政府出具授权书,授权张家窝镇企业经委作为张家窝镇办企业资产管理机构,并全权处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⑤签订转让协议
  2004年1月8日,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经委与高福忠签订了《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产权有偿转让协议》,约定依依卫生用品厂的现有资产与负债(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为高福忠一人购买;并约定依依卫生用品厂区范围内面积为22,676.4平方米,折合34亩(以土地证为准)。土地由高福忠以每亩价格6万元购买50年的土地使用权。净资产与土地使用权两项合计,依依卫生用品厂的净亏损值为113.73万元。天津市西青区公证处于2004年1月12日出具《公证书》([2004]津青证经字第8号)对该协议进行了公证。
  根据《西青区乡镇企业租赁、拍卖试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企业产权拍卖,土地使用权不在拍卖范围内,应由购买者以市场价格向所有者租用。故2004年12月,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筹)与西青区张家窝镇工业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筹)租用原“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厂区范围内的34亩土地,租赁期限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年租金68,000元。
  本协议签订后,关于依依卫生用品厂区范围内22,676.4平方米(折合34亩)土地的安排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因此,在上述《土地租赁协议》中对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经委与高福忠签订的《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产权有偿转让协议》约定的“依依卫生用品厂区的土地使用权,由高福忠以每亩6万元的价格购买50年的使用权。”进行了变更,变更后高福忠无需支付依依卫生用品厂厂区土地使用权的购买款204万元。依依卫生用品厂和万润特金属结构厂合计的所有者权益为-48万元,故根据《西青区乡镇企业租赁、拍卖试行办法》(津西党发〔1997〕5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转让的支付价款为0元。
  ⑥改制工商登记
  由于客观原因,依依卫生用品厂在改制后未及时就企业性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2004年末,依依卫生用品厂拟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由于前次《评估报告》已超过有效期,同时企业的客观情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故天津市正泰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西青区张家窝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市西青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等部门及依依卫生用品厂分别出具了以下文件用以办理依依卫生用品厂集体改制:
  a、重新进行评估
  2005年2月28日,天津市正泰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正泰评字(2005)第300006号《评估报告》,以200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依依卫生用品厂经评估的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总计4,033.72万元,负债为3,533.31万元,净资产为500.42万元。
  b、重新申请主管部门批复
  2005年3月5日,天津市西青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对张家窝镇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对张窝镇<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改制方案的请示>的批复》(津西企改字[2005]3号),该批复主要内容为:原则同意关于依依卫生用品厂改制方案的请示;同意对张家窝镇镇办企业依依卫生用品厂除土地租赁外,其它资产全部转让;原债权、债务由改制后企业承担;按照《西青区乡镇集体企业租赁、拍卖试行办法》实施全部转让程序。
  由于当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尚无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接受一人有限公司的登记申请,2005年3月11日,张家窝镇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向西青工商局出具《证明》,证明依依卫生用品厂为张家窝镇镇办企业,现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同意该企业不进入产权交易中心,经招标直接转让给高福忠等9人。随后,高福忠将其所持依依卫生用品厂31.6%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卢俊美、卢俊江、杨丙发、王俊英、张健、张国荣、许秀春及毕士敬等8人。
  c、重新确定改制方案,公开招标
  2005年3月16日,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的改制方案》,一次性有偿转让依依卫生用品厂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占地面积采取租赁经营,转让范围之内资产的转让标的为500万元。
  2005年3月16日,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发津西张企改字<2005>第六号改制批复文件,同意依依卫生用品厂的改制申请和改制方案。
  d、重新签订转让协议
  2005年3月16日,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经委与高福忠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双方继续执行依据由天津北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03年12月20日出具的《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资产评估报告书》(津北洋评报字(2003)第057号)以及于2004年1月8日签订的“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产权有偿转让协议”条款内容;2005年2月28日重新清产并由津正泰评字<2005>第3000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评估确定的依依卫生用品厂的资产数据,只作为企业变性时的验资与工商登记所用;由于2003年10月改制时的清产核资距2005年2月重新清产评估已接近1年半的时间,资产情况存在变化,其中,依依卫生用品厂净资产500万元不能作为改制的结算依据,以本协议为结算依据。
  2005年3月30日,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经委与高福忠、卢俊美等9人签订《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产权有偿转让协议》,约定依依卫生用品厂由津正泰评字<2005>第3000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评估的净资产500.42万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由高福忠、卢俊美等9人购买;并约定依依卫生用品厂区范围内的占地面积22,676.4平方米(折合34亩)土地的租赁使用协议另立。
  e、补充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2005年3月25日,依依卫生用品厂召开企业改制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同意依依卫生用品厂进行改制,经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之后,依依卫生用品厂以现有的所有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受让人为高福忠等9人,转让改制后,企业性质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3月30日,西青区张家窝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产权界定书》,根据天津正泰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于2005年2月28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津正泰评字(2005)第300006号)的评估结果,张家窝镇企业经委已将依依卫生用品厂的产权以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有偿转让给高福忠等9人。根据西青区张家窝镇企业经委与高福忠于2005年3月16日签订的《协议书》,该《产权界定书》仅用于办理工商登记,依依卫生用品厂使用该文件办理了改制的工商登记。
  2005年4月15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青分局下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120111000019833号),核准依依卫生用品厂名称变更为“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4日,依依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选举卢俊美为执行董事,毕士敬为监事。
  2005年5月22日,天津市正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津正泰验字(2005)第30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了截至2005年4月15日,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各股东以净资产出资500万元。
  2005年6月15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112005436),名称为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卢俊美;经营范围为“卫生用品生产;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
  2017年9月11日,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就依依卫生用品厂集体企业改制情况出具《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集体企业改制合法合规的确认函》(张政函[2017]24号),确认依依卫生用品厂在由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依照相关政策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产权清晰,归属明确,不存在任何纠纷和争议,不涉及任何国有资产的处置,不存在侵害集体资产以及损害其他职工利益的情形,改制结果合法有效。
  2017年10月12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向天津市人民政府提交《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出具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有关问题确认材料请示》(西青政请[2017]17号),请示内容如下“经研究,我区认为: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在由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依照相关政策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产权清晰,归属明确,不存在任何纠纷和争议,不涉及任何国有资产的处置,不存在侵害集体资产以及损害其他职工利益的情形,改制结果合法有效。为此,恳请市政府予以审核,并确认上述事项。”
  2017年11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有关事项的复函》,复函内容如下:“《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出具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有关问题确认材料请示》(西青政请[2017]17号)收悉。你区已对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厂2005年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梳理并确认,经市政府研究无意见。”
  综上,依依卫生用品厂在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产权清晰,归属明确,不存在任何纠纷和争议,不涉及任何国有资产的处置,不存在侵害集体资产以及损害其他职工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已就改制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取得了天津市政府的确认,改制结果合法有效。
  3、2012年9月,依依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2年9月5日,依依有限召开股东会,将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500万元;其中高福忠货币出资639万元,卢俊美货币出资200万元,卢俊江货币出资30万元,杨丙发货币出资30万元,王俊英货币出资20万元,张健货币出资12万元,张国荣货币出资8万元,毕士敬货币出资8万元,许秀春货币出资8万元,新增股东高斌货币出资45万元。
  2012年9月10日,天津凤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凤城验内(2012)141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9月6日,收到高福忠、卢俊美、卢俊江等10位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
  2012年9月14日,依依有限就上述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11000020279)。
  4、2015年10月,依依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为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内部凝聚力,稳定关键员工队伍,依依有限决定对员工高斌、周丽娜实施股权激励。
  2015年10月1日,依依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高福忠将其持有的依依有限2%的出资转让给高斌,转让出资额为30万元人民币;高福忠将其持有的依依有限2%的出资转让给周丽娜,转让出资额为30万元人民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转让价格为0元。同日,出让方高福忠与受让方高斌、周丽娜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高福忠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次向上述员工转让股权系以换取员工的服务为目的实施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6.08元,公司已按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作为股份支付的股权公允价值,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增加公司2015年度管理费用364.80万元,同时增加资本公积364.80万元。
  2015年10月12日,依依有限就上述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2016年5月,依依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年4月27日,依依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高福忠将其持有的依依有限10%的出资转让给高健,转让出资额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转让价格为0元。同日,高福忠与高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高健系高福忠之子,本次转让属于家庭成员内部的财产分配安排。
  2016年5月10日,依依有限就上述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2016年8月,依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102221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4月30日,账面资产净值为人民币120,056,625.53元。
  2016年6月22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6]390号《评估报告》,截止2016年4月30日,依依有限评估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40,576,400.00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03,130,100.0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7,446,400.00元。
  2016年7月7日,依依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以2016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6年7月16日,中兴财光华对各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产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2050号),显示“截至2016年7月16日止,贵公司(筹)已将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有限公司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中的120,056,625.53元折合为股本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5,000,000.00元),其余未折股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5,000,000.00元。”
  2016年8月5日,依依股份取得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103789059M)。
  发行人系由依依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发行人整体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均为1,500万元,股东股权比例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未有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发生,故暂不涉及股东履行纳税义务。
  股改基准日(2016年4月30日)净资产调整的说明:大信会计师对发行人前期涉及股份支付、部分收入、成本跨期等事项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根据大信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的《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复核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1-00017号):大信对依依股份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1-00669号《审计报告》,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合股本总额15,000,000.00股。本次调整不影响发行人变更时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整体变更有关事宜进行调整的议案》;2019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整体变更有关事宜进行调整的议案》,通过以上程序对上述股改时的净资产调整事项进行了确认。
  7、2017年1月,依依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挂牌转让
  2016年11月30日,依依股份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发的《关于同意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8847号)。
  2017年1月5日,依依股份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依依股份,证券代码:870245。
  8、2017年9月,依依股份第一次增加股本
  2017年7月17日,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依依股份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8.75万股(含168.75万股),发行价格为53.333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万元)。
  新增股份由乔贝盛泰、盛世博润、盛世博亚、高福忠、卢俊美、高健、高斌、卢俊江、杨丙发、周丽娜、王俊英、张健、张国荣、毕士敬、许秀春,李金国合计3名机构投资者和13位自然人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同日,公司分别与上述16名投资者签署了认购协议。
  2017年8月9日,中兴财光华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102016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8月1日止,依依股份已收到出资人缴纳的新增货币出资80,000,000.00元,其中1,500,000.00元计入股本,其余7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8月17日,依依股份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发的《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107号)。
  2017年9月27日,依依股份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103789059M)。
  9、2018年6月,依依股份第二次增加股本
  2018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根据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以现有股本16,500,000股作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转增27股,共计转增44,550,000股,公司总股本将增至61,050,000股。
  2018年6月4日,大信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1-00071号),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5月24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人民币44,550,000.00元转增股本。
  2018年6月7日,依依股份完成就上述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10、2019年10月,依依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2019年8月26日,依依股份召开2019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9年10月1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9]1524号),同意依依股份自2019年10月17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
  11、2019年11月,依依股份第三次增加股本
  2019年11月6日,依依股份召开2019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依依股份发行股票9,700,176股,发行价格为14.742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300万元(含143,000万元)。本次股份发行后,依依股份的股本由原6,105万元增加至7,075.0176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乔贝昭益、横琴架桥、深圳架桥、广州架桥、深圳印纪、晋江泓石合计6名机构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同日,公司分别与上述6名投资者签署了相关增资协议。
  2019年11月6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信验字[2019]第1-00152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1月6日止,依依股份已收到出资人缴纳的新增货币投资143,000,000.00元人民币,公司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9,700,176.00元,其余133,299,8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的余额132,733,786.26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出资人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9年11月8日,依依股份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9年11月6日,横琴架桥、深圳架桥、广州架桥就本次增资与高福忠及高健签署了存在回购条款等特殊权利安排的补充协议;深圳印纪、晋江泓石就本次增资与高福忠签署了存在回购条款等特殊权利安排的补充协议。
  经友好协商,2020年3月27日,横琴架桥、深圳架桥、广州架桥与高福忠及高健,深圳印纪与高福忠签署了上述补充协议的终止协议。3月31日,晋江泓石与高福忠签署了上述补充协议的终止协议。
  12、2019年11月,依依股份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年11月,依依股份股东王俊英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出让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2019年11月9日,经双方友好协商,王俊英与自然人张三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俊英将其持有的依依股份1,137,750股股份全部转让给自然人张三云,转让价格为13.267元/股,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5,094,529.25元。
  此次转让后,王俊英正式退出依依股份,不再持有依依股份的股份。2019年11月9日,依依股份向张三云出具了《股权证书》。
  就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向税务部门进行了申报,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了税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股东出资来源合法、有效,且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审批程序,股东出资不存在法律瑕疵,不存在委托持股或股份代持情形。发行人及其股东历次股权转让、整体变更过程中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依依股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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