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历史沿革(工商、资本、股本变更)信息
公司1993年3月26日成立时的总股本为5,500万股。
1997年湖北省体改委以鄂体改(1997)18号文批准同意公司1996年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按10:5比例送红股,送股后的总股本为8,250万股。
1998年3月湖北省体改委以鄂体改(1998)17号文批复同意公司1997年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按10:6比例送红股,送股后的总股本达到13,200万股。
2000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30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8,700万股,并于2000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5年实施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股本增加5,610万股,分配后总股本为24,310万股。
2015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32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于平、翁远、许磊、董艳和赵春花5人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共计105,140,185股;同时向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驰瑞德”)非公开发行79,275,198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后总股本为427,515,383股。
2015年12月25日,根据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授予公司董事、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限制性股票3,430,000股,发行股份后总股本为430,945,383股。
2016年7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13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袁佳宁、王宇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共计33,197,138股;同时非公开发行47,131,147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后总股本为511,273,668股。
2017年5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范磊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回购其所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120,000.00股;2017年10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刘歧、郑飞龙、邝文琳、宋韶颍、胡雪梅、雷家军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回购其所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336,000.00股。
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817,668.00元,股本为人民币510,817,668.00元。
2018年4月13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1,127.37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02,163.53万元。
2018年4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57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刘凤琴、付刚毅等2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共计发行66,856,456股。
截止共2021年6月30日,公司股本为1,048,590,126股。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股本为1,048,590,126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