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历史沿革(工商、资本、股本变更)信息
2001年5月10日,公司根据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按2000年12月31日的股本308,451,7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61,690,340股,每股面值1元,计转增股本61,690,340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份总数为370,142,04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70,142,040.00元。
2004年,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131号《关于国电电力国有股变更和长源电力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湖北省电力公司和华中电力开发公司所持全部股份,共计13930.848万股,占总股本的37.64%,一并划转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37014.204万股,公司控股股东由湖北省电力公司变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2006年7月1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797号)批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7月17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支付总计37,800,000股股份作为对价,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7月31日实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310号文《关于核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完成非公开发行18400万股新股,本次增发后,公司股本总数为554,142,04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54,142,040.00元,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股份207,220,666股。
经公司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08,284,08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108,284,080.00元。
2017年9月21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7]909号)批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改制后公司名称为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股东职责。改制后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亿元人民币,改制前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改制后公司承继。
2019年7月30日,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414,441,332股股份过户至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2021年4月19日,由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发行1,441,376,398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湖北电力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55,817,730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2.79%,国家能源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向二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9,667,22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新增股本人民币199,667,221.00元,发行后的累计股本变更为2,749,327,699.00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199,667,221股于2022年1月21日完成注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74,932.7699万股,注册资本为274,932.7699万元,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总部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