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不是国企,它是一家私企;是由自然人控股的企业。
一个企业是不是国企,是由它的实控人决定的。
国企是指实控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私企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或者是由自然人实控的。
我们打开股票软件,可以看到国安达的最终控制人:洪伟艺、洪俊龙、洪清泉 (持有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1.14、4.54、3.99%);是由自然人实控的,是私企。
公司简介: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专注于火灾早期探测预警、自动灭火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开发。主要产品为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智能灭火系统、高机动举高消防灭火机器人、高机动移动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多功能微型消防救援站、五金件及其他。公司拥有87项专利技术(其中18项发明专利)、11项软件著作权,参与制定了2项国家标准、14项行业标准、2项地方标准;公司客车火灾早期预警及自动灭火系统的研究获得公安部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超细粉体灭火剂用于早期火灾扑救技术研究获得公安部消防局科技进步二等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获中国消防协会科技创新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