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不是国企,它是一家私企;是由自然人控股的企业。
一个企业是不是国企,是由它的实控人决定的。
国企是指实控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私企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或者是由自然人实控的。
我们打开股票软件,可以看到浙矿股份的最终控制人:陈利华 (持有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6.89%);是由自然人实控的,是私企。
公司简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以中大型矿山机械设备、资源再生处置利用设备等为主导产品,集绿色、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为一体。公司主要产品为破碎、筛选成套设备和相关配件,主要用于砂石、矿山和环保等领域各类脆性物料的生产和加工。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制造品字标企业,公司以“高效智能化专用设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专家工作站”为依托,先后申报和实施了多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参与起草制定了部分装备的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成果曾获国家级重点新产品、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浙江省制造精品、浙江省首台(套)产品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