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亮点:国家彩电定点生产企业 |
股票代码是:000020 |
完整公司名称: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Shenzhen Zhongheng Huafa Co., Ltd. |
曾 用 名:深华发A->ST华发A->深华发A->ST华发A->*ST华发A->S*ST华发->SST华发A->ST华发A |
所属地域:广东省 |
所属申万行业:电子 — 光学光电子 |
主营业务:精密注塑件的加工、销售;液晶显示器的加工、销售;轻型包装材料的加工、销售以及物业租赁业务。 |
产品名称: 显示器 、注塑件 、EPS产品 、物业租赁 、废料收入 、水电费及其他 |
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2.13%) |
实际控制人:李中秋 (持有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1.49%) |
最终控制人:李中秋 (持有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1.49%) |
董事长:李中秋 |
法人代表:李中秋 |
所属是民营企业。 |
注册资金:2.83亿元 |
员工人数:1133 |
电 话:86-0755-86360201 |
传 真:86-0755-86360201 |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6楼 |
公司简介: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精密注塑件的加工、销售;液晶显示器的加工、销售;轻型包装材料的加工、销售以及物业租赁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显示器、注塑件、EPS产品、物业租赁、废料收入、水电费及其他。 |
成立日期:1981-12-08 |
上市日期:1992-04-28 |
首日开盘价:13.00元 |
发行价格:1.90元 |
历史沿革: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原名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八日,系由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公司和中国香港陆氏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法人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一九九一年本公司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501120670。并于该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313万股,其中A股2,963万股,B股2,350万股。1992年本公司A、B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流通股为5,313万股,未上市流通股为15,920.30万股。 1996年11月,中国香港陆氏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公司股权中的12%计25,500,000股,协议受让给赛格(中国香港)有限公司。该项转让获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复同意,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于1997年3月5日将该部分股权过户登记。股权转让后中国香港陆氏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减为25,796,663股,占本公司总股份12.16%,赛格(中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12%。 1997年12月,本公司实施增资配股方案,以本次配股实施前总股本212,332,989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共计63,699,895。其中,向境内法人股股东配售30,777,997股,境内法人股股东认购3,600,000股,其余27,177,997股配股权有偿向社会公众股东转让;向外资法人股股东配售15,388,998股,外资法人股股东认购1,800,000股,放弃13,588,998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9,777,900股;向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配售7,755,000股。 1998年1月,本公司实施了1996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方案为:按1996年末总股份212,332,9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按1997年配股后总股份240,701,488股每10股转增1.764股。 2001年1月5日经批准本公司转配股6,394,438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001年5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非上市外资股62,462,914股转为上市流通股,外资股全部流通。 2001年11月30日和2001年12月7日中国香港陆氏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减持本公司B股14,158,000股和14,159,000股。截止2001年12月17日赛格(中国香港)有限公司累计减持本公司外资股14,487,400股,为本公司总股本的5.12%。 2005年6月6日,本公司公告原大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振华电子集团预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共计12,492万股,转让给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该股权转让已经国资委、商务部、证监会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并于2007年4月11日办理完股权转让手续。 2006年11月13日,本公司股东会议通过了《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武汉中恒集团对公司进行了资产重组,包括赠与资产及对公司进行产业整合,并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1.5股对价,计支付8,435,934股股份给流通股股东,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可上市流通。2007年5月17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对价股份于2007年5月18日上市流通。并于2007年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赠与资产的过户手续。 截止2014年0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28,316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6,489,894股,占总股本的41.1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6,671,333股,占总股本58.86%。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A股为64,675,497股,占总股本22.84%,B股101,995,836股,占总股本36.02%。 |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各种彩色电视机、液晶显示器、液晶显示屏(在分支机构生产经营)、收录机、音响设备、电子表、电子游戏机、电脑等各类电子产品及配套的印制线路板、精密注塑件、轻型包装材料(在武汉生产经营)、五金件(含工模具),电镀及表面处理、焊锡丝,房地产开发经营(深房地产第7226760号),物业管理。 |
属于以下概念板块: 1 粤港澳大湾区 深圳企业,民企,主营显示器、注塑件、泡沫件,位于深圳的大型彩电生产企业,有望受益于大湾区的发展。 |
以上信息会因周期而变动,请以公司最新报表为准,本表更新于:2023-03-08 20:27:20 |